市数据局关于征集天津市第一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的通知
各区数据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落实《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国数政策〔2023〕11号)有关要求,促进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经验分享和产业合作,现组织征集天津市第一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申报重点。聚焦《行动计划》明确的12个行业领域(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推动科研机构、龙头企业等开展行业共性数据资源库建设,打造高质量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数据集。
(二)数据集要求。数据集建设完成并具备定期更新机制,具有实际的业务应用场景,具备一定先进性、创新性、规模性和示范性,适合向社会推广,能够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和训练。
(三)申报单位。按照《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相关规定,各参与征集单位应为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本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不能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主体。涉及政府或多家企业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
二、征集程序
(一)请申报单位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填写《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基本信息表》(附件1),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含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档),报送至各区数据主管部门。
(二)请各区数据主管部门审核企业材料,汇总填写《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汇总表》(附件2),并于6月5日前将征集材料(一式两份)及加盖公章的汇总表(含word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市数据局。
(三)市数据局将遴选形成天津市第一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名录,进行公开发布,并组织开展产业合作对接。
附件1.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基本信息表
2.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汇总表
2024年5月27日
(联系人:市数据局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处 郭昕;
电话:13920095590,邮箱:ssjjjcc@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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