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2025年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征集等工作的通知
各区数据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落实国家和我市关于推动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战略部署,加强高质量数据集谋划和建设,推动数据集资源供需高效对接,促进人工智能和数据产业创新发展,现就2025年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征集和数据集应用需求征集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服务领域
聚焦服务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港口物流、教育教学、智慧能源、人力资源、海洋经济、公共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征集要求
数据集应建设完成,具有定期更新机制和实际业务应用场景,具备一定的先进性、创新性、规模性和示范性,适合向社会推广。数据集建设单位应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不能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主体。涉及政府或多家企业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
(三)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应用需求征集要求
鼓励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结合研发生产、日常管理、监测运维以及对外服务等智能应用场景建设,提出数据集应用需求,其中要明确所需数据内容、使用场景、数据集模态以及格式规范等情况。
二、征集安排
(一)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征集
1.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填写《天津市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基本信息征集表》(附件1),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含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档)、单位标识LOGO(PNG格式、透明背景)以“单位名称+2025年数据集申报”命名,报送至各区数据管理部门。
2. 请各区数据管理部门初步审核申报材料,汇总填写《天津市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征集汇总表》(附件2),并于7月20日前将《汇总表》(含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档)、通过初审的各单位申报材料(含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档)报送至市数据局邮箱。
3. 对各区汇总报送的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市数据局将组织遴选,形成天津市2025年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名录,组织开展宣传对接、推动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等工作。
(二)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应用需求征集
1. 请数据集应用需求单位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填写《天津市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应用需求征集表》(附件3),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含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档)、单位标识LOGO(PNG格式、透明背景)以“单位名称+2025年数据集需求征集”命名,于7月20日前直接报送至市数据局邮箱。
2. 对各单位报送的数据集应用需求,市数据局将组织核对确认,汇总形成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应用需求清单,推动开展产业供需对接。
三、支持措施
市数据局会同各区数据管理部门,建立常态化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征集报送机制。本批次征集工作于7月20日结束后,后续各区数据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征集工作,并于每季度末报送市数据局。对于相关征集结果,市数据局将通过媒体专题宣传、网站集中展示、产业撮合对接等方式进行多方支持。通过建设数联网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打造天津市行业数据集广场,公开发布高质量数据集产品供需信息,促进数据集产品可信流通交易,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同时,对征集工作中展示出来的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典型项目,将作为重点储备项目跟进服务,并按规定程序适时向国家推荐,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附件:
1. 天津市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基本信息征集表
2. 天津市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征集汇总表
3. 天津市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应用需求征集表
电话:83858621,83858620;
邮箱:ssjjjcchd@tj.gov.cn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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