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数据局召开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部署培训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和《天津市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全面做好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服务全国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建设,3月10日,市数据局、市数据发展中心组织召开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部署培训会。
2月28日,天津市数据局印发《天津市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从职责分工、登记要求、登记程序、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明确了登记工作相关主体权利义务和工作流程,为全市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会上,市数据局有关负责同志详细介绍了《实施细则》印发的背景和总体要求,对照文件进行解读,对公共数据资源登记范围、登记流程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并结合当前登记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市数据发展中心相关同志就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具体操作流程、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讲解,进行“手把手”培训教学,与会人员开展互动交流,共同促进登记工作标准化、便利化。
下一步,市数据局、市数据发展中心将加快构建“标准制定+流程规范”的工作体系,积极推动本市各领域、各层级公共数据资源“应登尽登”,进一步增强数据资源价值释放的驱动力,更好实现数据供需对接,为降低全社会用数成本、促进数据资源价值释放创造条件。
市级各相关单位、各区数据管理部门13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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