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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征集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的通知

来源:国家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5-08-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管理部门:

为建立健全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机制,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利用,根据《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发改数据〔2025〕18号)(以下简称《方案》)中“组织发布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的任务要求,现组织开展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涉及多家企业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

(二)申报方向。

从《方案》明确的明晰企业数据流通安全规则、加强公共数据流通安全管理、强化个人数据流通保障、完善数据流通安全责任界定、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丰富数据流通安全服务供给、防范数据滥用风险等7个主要任务中具体选择1个方向,鼓励结合数据跨行业跨领域流通利用、数据支撑人工智能应用等,总结安全合规实践经验,形成安全治理典型案例。

(三)案例要求。

申报案例应聚焦具体行业场景下的数据流通安全合规痛点、难点问题,从化解数据流通过程中的合规风险出发,着力探索数据流通安全治理的措施、路径,可促进行业效益提升,具备一定的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适合向社会公开推广。案例应为具体的实践成果,涉及内容均已实施完成,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编写申报材料。

请地方数据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推荐单位”)组织申报单位深入总结实践经验,按照《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1)编写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写信息表、案例介绍并附详细说明材料,案例正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附件字数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尽可能用可量化的指标描述,确保信息真实、内容完整、逻辑清晰、数据准确、观点明确。

(二)审核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将加盖公章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申报书》及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必要的案例证明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对申报案例的质量以及是否适合公开发布等严格把关,筛选确定推荐案例,填写《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汇总表》(附件2)并盖章后,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每个地方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10个。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推荐单位于9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国家数据局政策和规划司(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院1号楼,100037),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一份(包含可编辑版和盖章材料扫描PDF版)。

(四)案例遴选与经验推广。

我们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评审,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供有关方面学习借鉴。

联系人:

康   振  010-89062279

董贞良  010-89062275

附件:

1.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申报书

2.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申报汇总表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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