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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和应用场景,河西区发布通知→

来源:天津河西 发布时间:2024-08-1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拓宽公共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渠道,在保护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河西区公共数据有序流动与开发利用,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河西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一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和应用场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权方式

用于公益事业、科学研究、公共治理的公共数据原则上采用有条件无偿使用方式授权。用于产业发展和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原则上采用有条件有偿方式授权。

二、申报领域

本次遴选重点征集领域为智慧养老和生态环境领域,其他领域特别优秀的也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授权运营申报机构要求

1.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备相关业务经营许可,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备专业化的技术、运营、管理团队,团队核心成员应具备数据运营领域的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能提供业务所需的技术支持及生产服务。

3.具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实践经验。

4.近三年未发生过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件(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以来未发生过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件)。

5.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经验。

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名单。

(二)授权运营申报场景条件

1.应用场景明确,具有重大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并设置数据安全保障措施。

2.按照“一场景一清单”模式申请使用公共数据,并符合最小必要的原则。

3.应用场景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在授权运营期限内有明确目标和计划,能够取得显著成效。短期无法取得成效,但对当地有长期社会经济效益,也可酌情纳入。

4.应用场景须遵循相关行业领域的合法性、规范性要求,以及有关行政管理要求。

5.应用场景数量不限(至少1个),需明确公共数据提供单位、数据集、数据项、非公共数据需求情况、数据产品和服务市场情况,以及收益分配方案。

四、申报流程

1.发布公告。研究制定并发布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信息,明确公共数据运营机构的申请条件和优先支持领域。

2.提交申请。申请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主体资质、应用场景、公共数据需求、开发利用方式、安全保障措施等。授权运营协议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开展授权运营的,应在协议期限届满3个月前按程序重新申请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3.审核申请。河西区数据局对提交申请的运营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相关数源单位对运营机构数据需求提出数据供给建议。专家组对运营机构的数据运营能力、数据需求合理性、应用场景可行性、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客观性等提出审核意见。

4.综合评估。综合考虑资格审查、数据审核、专家评审、价值评估结果,按照“一场景一报告”原则形成授权运营可行性报告,并报区政府审核备案。

5.协议签订。按照“一场景一授权”原则签订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协议。

6.开发利用。按照授权协议,对所申请的公共数据资源构建模型进行开发利用,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经河西区数据局会同专家组审定通过,可面向市场提供。

五、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17时止。

六、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材料。所需申报资料按照《天津市河西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见附件)要求填报并加盖公章,纸质版、电子版申报资料同步报送。

(二)申报方式。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天津市河西区数据局(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网信大厦四楼425室)。电子版申报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hxqggsjsqyy@tj.gov.cn),标题格式为“天津市河西区授权运营申报材料-单位名称-应用场景”。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天津市河西区数据局联系。(联系电话:2327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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