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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天津市“数据要素×”典型案例 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4-02-2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发挥“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示范作用,拓宽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渠道,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三新”“三量”等重点工作,拟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一批“数据要素×”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涉及政府或多家企业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

(二)申报重点。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津视察时重要讲话要求。案例要充分反映数据生产要素在发展新质生产力、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在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在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2.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案例应围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港产城融合发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心城区更新提升、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高品质生活创造、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等十项行动和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产业焕新、城市更新,进一步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等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聚焦《“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明确的12个行业领域。案例需针对其中某一方面,形成成功经验和创新模式,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其他服务于数字中国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

(三)案例要求。

一是已完成案例。具有实际的业务应用场景,具备一定先进性、创新性、规模性和示范性,适合向社会公开推广,尤其是在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形成企业新的业务板块、增长点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具有示范意义。

二是拟启动实施案例。聚焦数据要素赋能行业应用关键环节,针对行业发展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创新程度高、应用价值大、示范效应强、市场前景好,对行业和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支撑引领作用突出,预期成效显著,具备推广价值。

二、申报工作安排

请申报单位填写《“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1)、《“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于31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一份(含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文档),连同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至天津市数据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22)88355398(周一至周五8:30-18:00)




天津市数据局

202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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