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纪律作风 弘扬新风正气
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清明期间严明纪律作风倡导新风正气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大力弘扬廉洁、文明、节俭、绿色、健康的新时代良好风尚,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印发《关于清明期间严明纪律作风弘扬新风正气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明确纪律红线,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中心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看,准确把握“四风”问题的要害实质,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严禁公款吃喝或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防止“舌尖上的腐败”;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踏青游览、吃喝娱乐等活动,防止“不吃公款吃老板”;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违规借用车辆,防止“车轮上的歪风”;严禁拉票贿选或在干部调动中借迎来送往变相吃喝、收送礼品礼金,防止破坏换届纪律和选举纪律。
通知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中心各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执行《关于全市殡葬服务机构清明祭扫服务接待工作的通告》《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要求,坚决摒弃陈规陋习和不良风气,倡导通过网上祭扫、家庭追思等方式缅怀故人。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纪律,严格履行请假报备制度,倡导就地休假,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严格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严格落实公务车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通知明确,要从严从紧从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网”。中心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持续优化健康码系统和核酸系统服务功能,做好疫情防控网上宣传,引导市民群众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效。中心各部门要坚持防疫日报告制度,教育部门人员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域和存在较高疫情传播风险的场所,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和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做好个人有效防护。
通知要求,要严格监督执纪,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中心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紧盯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协助、督促做好清明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各项工作。要强化精准施治、靶向纠治,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努力营造清朗、廉洁、文明、健康的新风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