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
“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涉农区人民政府、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扩大)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我市春季特别是清明和“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加强森林火险源头治理,切实加大我市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防患于未“燃”,牢牢把握主动权,坚决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坚决落实国家森防指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清明和“五一”期间我市踏青旅游、传统祭祀和农业生产等特点,以印发的《天津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2〕2号)为契机,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依法用火、安全用火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3月19日至5月7日。
三、主要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
(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
(三)国家森防指、应急管理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四)《天津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2〕2号);
(五)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基本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
(六)火源管理、火灾防控等先进经验和措施;
(七)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八)推广中国森林草原防火微信公众号;
(九)森林资源在“山水林田湖草”统筹治理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森林防火对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思想的积极作用。
四、活动要求
(一)组织领导,强化部署。加强我市森林防火工作是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扩大)会议精神,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森林防灭火工作关键要在“防”字上下功夫。各区、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制定方案,扎扎实实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各单位要抓住清明和“五一”期间游人赴山区、郊野公园、湿地游玩的有利时机,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月”的筹备工作,按照“无缝隙、全覆盖”的要求,针对不同群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各区、各部门要创新思路举措,深入推进防灭火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努力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突出重点内容,围绕贯彻全国森防会议精神,推进依法治火工作,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火意识。要突出重点时段,通过设置宣传牌、制作防火警示旗、印制宣传标语、防火手册、明白纸、宣传单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要突出重点部位,针对京津冀接壤地区、重要设施、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旅游景区、封山育林区、造林区,加大日常宣传力度,做到警钟长鸣。要突出重点人群,组织大中小学生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堂,积极教育引导进入林区旅游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人员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文明、安全用火。
(三)创新形式,提高实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注重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借鉴卡通动漫、网络流行语等形式制作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在电视台、电台和新媒体上播放;制作反映国内外森林火灾案例和森林防火基本知识的图片和光盘,进行巡回展览、播放;利用宣传车、宣传队、宣传牌、宣传标语、宣传栏、村村通大喇叭广播等传统方式,渗透百姓生活之中,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新兴大众宣传平台,发挥网站、微信、微博、短信、抖音等平台受众多、影响大、渗透广的优势。因地制宜开展各种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要坚持“疏堵结合”,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倡导植树、献花、默哀等文明祭祀行为,努力营造自觉参与、全民监督的森林防火良好氛围。
(四)全面覆盖,加强监督。各区、各单位要做到“四进二确保”,即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林区、进乡村、进课堂、进农户,确保宣传无死角、无盲区。在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要做到“森林防火宣传天天见”,即“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报刊微博上有文、村(社区)有标语、路口有标牌,山边有横幅”,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范火灾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结合《关于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塞罕坝林场时的重要指示精神 切实加强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国森防办发〔2021〕7号)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冬春季节和旅游景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津森防办发〔2021〕9号)文件要求,森林类型旅游景区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真正将宣传教育常态化,全面推广“森林防火码”,做到“防期有阶段、宣传不间断”,积极营造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要大力加强先进典型正面宣传,深入挖掘一批在预防森林火险中涌现出来的集体、个人先进事迹,及时总结推广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同时,对违规用火的反面典型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作用。
五、活动组织考核
市森防办将对各区、各单位“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考评,适时进行工作通报,对领导重视、措施到位、工作扎实、宣传效果好的单位进行表扬。请各区、各单位于5月13日前,将本单位“森林防火宣传月”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宣传活动总结、活动图片、短视频等材料报市森防指办公室。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联系人:张翔宇,刘杉;联系电话:28051660,28051872;邮箱:hzfzc@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